1944年5月2日,刚被任命为琼崖抗日游击队独立总队政治部主任1个月的黄魂,与战友陈克文等10余人从昌感县返回独立总队部,路过四荣乡(今东方四更镇)上荣村时,当晚在该村后面生长着酸梅树和竹林的园地歇息。
次日早上,黄魂接到情报,有一队日军骑兵要到四荣乡一带“扫荡”,并已快到上荣村了。黄魂等人便在村边的荆棘丛中分开躲藏起来。日军进村搜查时见村民吉进平家备有多人食用的米饭而看出破绽,便分头向村外搜索。有3名日军骑兵接近黄魂藏身之处时,发现了他,双方几乎是同时开火,黄魂眼快枪准,与战友抢先撂倒3名日兵,致其2死1伤。此时,黄魂左腹也已中弹,倒地后,他不忘把已经换成金戒指的党费,忍痛塞入腹中。
趁日军大队人马闻枪声赶来之前,黄魂命令其他同志赶快撤离,并从左腹中掏出党费,交给他们带走。不久,日军闯进上荣村,强迫村民将黄魂和日军死伤者抬到村前水井旁,待黄魂稍稍苏醒,便审问他:从哪里来?来干什么?黄魂答道:“是从对面山那边来偷牛的。”日军不再追问,便将他和村里的两位青年一起杀害。
人物评价
黄魂牺牲后,琼崖特委向各级党委发出追悼通知。这份通知1000余字,其中称他对敌人“永远是采取绝不调和、绝不妥协和铁面无情的斗争态度”,并例举了一个他智除女奸细的例子。
他在1941年担任琼山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时,通过细致的观察和不动声色的监视,破获了一名女奸细,通过耐心、巧妙的审讯,破获了多个奸细组织。这些奸徒,不但潜入政权机关、群众团体和地方武装组织,甚至潜入琼山县抗日民主政府内。
任琼山县长期间,黄魂对内极其重视财经纪律,容不得半点贪赃劣迹。他到家乡所在地二区检查时,听到群众反映区员吴某有贪污行为,查实吴某侵吞10个大洋,便将他枪毙正法。
在抗战过程中,黄魂对外善于在斗争中团结一切力量,讲情讲理又讲义,争取可用之人。
黄魂家乡有位名叫陈启美的同窗,出身大地主家庭。黄魂成功动员他投身革命后,陈启美还为革命变卖家产,后又动员自己的岳父—定安县警察局长莫某支持革命,此事被传为美谈。
国民党琼山县岭脚乡乡长李永居(西江村人,在黄魂家附近)比较顽固,对国共联合抗日不甚认同,时常阻挠共产党人开展抗日活动。有一次他回家时碰到黄魂。黄魂对他进行一番开导,并严厉警告他:共产党工作人员今后经过你的辖地,不得伤害他们,否则找你算账。双方从此相安无事。
后来,李永居还动员他的村子交出几支步枪,送给共产党抗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