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春(1901-1927) 张应春,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11月11日生于吴江县黎里镇葫芦兜村(今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黎星村四组)。这一天,是农历十月初一,农谚中有云“十月芙蓉应小春”,故取名为蓉城,字应春,号秋石。张应春从小就读于本村私塾和国民初级小学,后随父进入黎里女子高级小学学习,由于勤奋刻苦,各门功课都颇为出众。民国八年(1919),她考入上海两江女子体育师范专门学校。
1923年由柳亚子先生介绍到松江景贤女子学校任教,不久由中共党员侯绍裘介绍加入国民党。1925年创办吴江妇女学校,同年8月被选为国民党江苏省党部执委兼妇女部长。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3月8日创办《吴江妇女》并出任主编,以刊物为阵地,宣传进步思想,开展对敌斗争。1927年4月,国民党江苏省党部迁往南京,时任中共江浙区委委员、中国济难会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张应春抱病前往南京。
1955年1月,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颁发《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1955年11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追认张应春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