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男,满族,1979年9月出生,2008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一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化学园派出所一级警员。
该同志从警12年来,累计参与侦办案件750起,抓获363人。疫情阻击战决战期间,他以“我是党员、我先上”的先锋自觉,克服了外来务工人员多、居住工棚分散且最偏远、排查难度大等方方面面的困难,从大年初一开始就投身战“疫”一线,肩负处警、办案、值班、执勤、查控、核查等多项任务,连续奋战35天没有回一趟家,一心全扑在疫情防控任务上,主动要求承担最艰巨的两个LNG(液化天然气)项目工地的排查任务,每天深入到临海厂企、工地等地开展全面细致排查,累计9000余人次,排查车辆1.2万多辆次。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4次,政府嘉奖2次,“曹妃甸区优秀共产党员”、“曹妃甸区十佳政法干警”“曹妃甸区政法委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