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钟,男,汉族,1968年3月5日出生,1994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生前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太和中队民警。
从警25年以来,曾海钟同志一直坚守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最前沿。他视事业为生命,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职责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待群众为亲人,心怀仁爱、甘于奉献,竭力保障辖区百姓平安出行;他爱团队如家,与人为善、以礼待人,用真诚和热情与同事交往。2019年5月23日,曾海钟同志在工作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但坚持值班,5月24日前往医院检查途中突发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于5月25日去世。2019年6月19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