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曾在上海求实女子教会学校求学。
1940年1月在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
同月中旬,新四军军部秘密转移到了淮海区黄花塘,师长黄克诚的夫人唐棣华、副师长张爱萍的夫人李又兰、苏北行署主任曹荻秋的夫人汪云都身怀有孕。陈绥圻家在上海租界内,师领导决定,由陈绥圻和师政治部副主任杨光池的夫人孙红陪同三位孕妇分赴上海,到陈家隐蔽待产。
1941年参加新四军,先后在抗大五分校、新四军三师政治部保卫科任干事,三师直属政治部任技术书记。1946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随三师挺进东北,任《西满日报》编辑。
1943年秋末抵达上海后,唐棣华、李又兰相继安全分娩,陈绥圻是最早回到部队的一个。
1950年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部干部部秘书。
1954年转业到中国民航总局任生产计划处处长。
1955年被授予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
1968年5月,由叶群提名,军委办事组下达命令,将陈绥圻从民航总局调到空军,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任吴法宪办公室主任。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吴法宪后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同年10月,陈绥圻由中央专案组审查。
1978年陈绥圻被交空军送浙江省国营农场监督劳动,接受了长达9年的改造。她常帮助农场工人和知青学习英语,补习文化,农场每月发给她50元生活费。
1981年,吴法宪保外就医。
同年8月初,陈绥圻从浙江绍兴龙虎山茶牧场回到北京位于广安门的家。
1988年离职休养,同年空军纪委对陈绥圻作出党籍恢复的决定。
1992年被授予独立功勋荣誉章。
同年8月,空军直属政治部转发关于《陈绥圻同志离休的通知》,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离休时间从1988年算起。山东省委为吴法宪调整了住房,医务部门为患有多项老年病的吴法宪提供了良好的保健医疗。吴法宪同陈绥圻定居在在山东济南市。
2004年,丈夫吴法宪去世。
2011年4月9日12时59分逝世,终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