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新,1931年12月生于辽宁省开原县。后随父母搬迁到黑龙江省汤原县竹帘乡(现改为镇)民主村。他幸运的是父亲教他背诵启蒙读物,加上讲一些故事外,还有马宏田二叔等人教书法和讲古文以及《西游记》、《三国演义》等故事。在他们的熏陶影响下,痴迷于读书学习的陈景新,每天除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不放过任何时间,家庭困难,买不起蜡烛,天黑借着月光学习。陈景新断断续续念了7年书,于1946年毕业,由于家穷,放弃继续读书的念头,回家帮助母亲干点活计。
1947年,农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汤原县委决定充实工作团的成员,由区、村选拔考核推荐知识青年,这样陈景新顺利地在香兰区当上土改工作队员。当年9月份,组织上调陈景新去合江省(当时省会在佳木斯市)青年干部学校进修。1948年,陈景新迈进了省税务局的大门,因为他努力工作,勤奋学习,同年,他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50年,组织上调陈景新去松江省税务局工作,乘火车途经家乡老莲站(现今新发站),他怀念为新中国解放而牺牲的英雄,给铁道部写信建议改名,并在信中列举了“老莲”车站是日伪政权授予的,为纪念外号叫“廉秃爪子”的罪恶累累的大汉奸而命名的(廉与莲谐音)。不久他接到铁道部复信,采纳他的建议,将“老莲”车站改为“新发”车站,他心里很高兴,觉得为家乡人民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1953年陈景新被组织上任命为计划科长、牡丹江市税务局局长。1956年,他又奉命调黑龙江省财政厅任税务局副局长、局长职务。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1956年,陈景新光荣地出席了全国税务会议,毛泽东、邓小平、彭真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了会议代表。陈老说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荣幸。1969年,陈景新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十几年的工作,为黑龙江省财政管理工作做了突出的贡献。
1985年,陈景新调到北京。他任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时,重点抓了国家税收征管改革。特别是1987年国家税法出台后,陈景新与工作人员下基层,调查研究,将专管员一人负责的集中管理,变为多人负责的分头管理,改革了我国延续多年的征管机制,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二是主持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工作。他组织大批专家和管理人员,开展了长达三年多的调查、研究、起草、研讨、送审等一系列工作,最后于1992年9月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993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1993年陈景新调任中华全国工商联驻会副主席(副部级),协助主席、党组书记工作。重点筹组中国民生银行,民生银行的组建凝聚了陈景新大量的心血。
陈景新知识面很广,不仅写一手好文章,还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他的书法匠心独运,造诣颇深,曾受到书法大师的称赞。他的书法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晚报》《中国税务》等报刊登载。他把一生中所写的文章、书法择选成集,分上中下册,于2003年出版后,赠给亲朋好友作为纪念。1999年,陈景新离休后又回到国家税务总局,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名誉会长。
荣誉成就编辑
黑龙江省财政金融局革委会领导小组副组长,黑龙江省财政局副局长,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党组书记,财政部税务总局副局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全国工商联驻会副主席、顾问。曾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席。1994年1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陈景新按中央机关副部长级待遇。
中国第一部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具体主持起草工作的负责人,中国民生银行筹建工作具体领导人,民生银行第一届监事会首席监事。员、副股长,松江省财政厅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科长,财政厅分党组成员,牡丹江市税务局局长,黑龙江省财政厅税务局副局长、局长,财政厅党组成员,黑龙江省林业科学试验所(原省林科院)革委会委员、办事组组长,黑龙江省财政金融局革委会领导小组副组长,黑龙江省财政局副局长,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党组书记,财政部税务总局副局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全国工商联驻会副主席、顾问。曾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席。1994年1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陈景新按中央机关副部长级待遇。2005年4月离休。